为鼓励先进、激发活力,根据《常州市重点工程(项目)评优办法》相关规定,将从2017年度市重点工程中评选出10项优秀工程,由市委、市政府进行表彰。现对经责任单位申报、市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拟进入投票评选环节的19项工程(名单见附件)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相关单位、社会组织或公众个人认为候选工程在推进实施过程中存在不适合参评情况,不足以体现导向性、示范性、实效性作用的,请于2018年1月14日前,向市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联系人:张 学,联系电话:85680034。
市委督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月10日
附件:拟进入投票评选环节的2017年度市重点工程名单(共19项)
1.重大项目提升工程
2.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工程
3.工业经济“三位一体”深化工程
4.智能制造提升工程
5.开放型经济提质增效工程
6.新一轮人才战略工程
7.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工程
8.产城融合综合改革试点工程
9.深化“放管服”改革工程
10.城乡建设工程
11.富民增收工程
12.为民办实事工程
13.“两减六治三提升”工程
14.生态文明工程
15.严纪律强担当护航改革发展工程
16.党建工作提升工程
17.文化常州工程
18.统一战线凝心聚力服务工程
19.政法安民惠民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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